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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现代各国发展改革至关重要的推动力量,是经济社会进步的加速器,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阶段,必须依靠创新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公司治理创新尤为重要,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需正确把握创新战略决策。要实现人与自然持续和谐的发展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必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我国正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绿色治理能力,绿色治理已成为发展新趋势。党委参与国有企业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优势制度,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治理实践过程中的众多现象和问题急需理论引导,使国有企业获得良好的绩效,更好得进行公司治理实践。理论上讲,董事会结构良好会促进各成员间的沟通协作,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董事会结构与公司绩效间就存在必然的联系,基于高层梯队理论,公司董事会权力是通过创新等战略间接作用于公司绩效的。所以,有必要探讨董事会权力层级是如何通过创新战略影响绿色治理绩效的。董事会虽然位于公司治理的核心位置,但现阶段国内外研究主要集中在董事会水平结构,如董事会成员的个人经验、董事会组成不同所产生的影响等,无法有效解释有相同或近似结构机制的董事会,在不同战略选择差异下产生的影响,更少有研究涉及其对绿色治理绩效的影响,同时少有加入情境因素党委参与治理研究对董事会战略决策影响的。本文依据嵌入性理论、高阶梯队理论、管家理论等,运用文献分析及实证研究等方法,以董事会权力层级为解释变量,创新战略为中介变量,绿色治理绩效为被解释变量,党委参与治理为调节变量,构建“董事会权力层级-创新战略-绿色治理绩效”的作用机理模型,以2012年至2018年230家国有上市公司1610条数据为样本,采用SPSS软件和STATA软件对相关前因变量的作用效果实证检验发现:(1)董事会正式权力层级有利于国有企业创新,董事会非正式权力层级会弱化国有企业创新。(2)创新战略在董事会正式权力层级与绿色治理绩效间发挥完全中介作用,即董事会正式权力层级依赖于创新战略强化提高绿色治理绩效。(3)党委参与治理程度高于62%时,弱化了董事会非正式权力层级对创新战略的负向作用,因而,党委参与治理程度较高时,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党委参与治理程度低于62%时,强化了董事会非正式权力层级与创新战略的负向作用,因而,党委参与治理程度较低时,不利于创新战略决策。总之,党委参与治理程度越高,越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创新。(4)董事会正式权力层级有利于提升绿色治理绩效。即在董事会中合理建立高正式权力层级可以促进绿色治理绩效。(5)创新战略正向影响绿色治理绩效,企业提升创新战略决策能力可以有效提高绿色治理绩效。(6)我国国有企业党委参与治理程度均处于50%左右的水平,说明党委参与治理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具有较显著的地位。本文创新之处在于:(1)基于“结构—行为—绩效”范式构建了“董事会权力层级—创新战略—绿色治理绩效”的理论模型,符合实践逻辑,增加了理论研究的实践价值。(2)将绿色治理绩效作为被解释变量,拓展了董事会治理绩效的外延。既有研究主要采用财务绩效指标作为衡量董事会治理有效性的主要指标,本研究将绿色治理绩效作为被解释变量,研究其与董事会权力及创新的作用机制并验证其作用效果,为丰富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以及改善绿色治理绩效提供了新的视角。(3)将中国特色的党委参与治理嵌入绿色治理绩效形成的理论体系中。进一步解释党委参与治理的中国特色以及在本文绿色治理绩效形成中的作用。本文认为国有企业提升绿色治理绩效需要做好:(1)关注董事会权力层级通过创新战略对企业绿色治理绩效的作用影响,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确保董事会形成明确的正式权力层级,构建具有合理层级的董事会。(2)发挥党委参与治理的作用,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制度安排和权力配置的合理性。提高党委参与治理的程度,避免党委参与治理程度低于62%时非正式权力层级对战略决策的不利影响,保证企业通过创新实现持续增长。(3)要重视科技创新,不断进行创新活动,树立创新理念,保证持续充足的创新资源投入,并通过创新提升企业的绿色治理绩效,确保企业实现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