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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在与政府良性互动的同时,需要具备独立于国家的地位,以对国家权力的过度膨胀形成制衡;在为会员服务的同时,需要具备相对于会员的相对自主性,以避免会员控制而成为会员利益的简单传输带;在通过商业化实现自身资源来源多样化与能力提升的同时,也需要避免因商业化运营而在组织目标上可能的迷失。这要求行业组织能够同时摆脱政治依附、会员控制与公司化运营的状态,实现相对于政府、会员与自身(商业化倾向)的多重自主性。 如果基于疏远的逻辑构建相对于政府、会员与自身商业化倾向三方的相对自主性,那么行业组织的治理能力将因失去重要资源的支持而被弱化。行业组织在公共治理参与中,基于依赖的逻辑构建相互支持的网络,是同时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能途径。行业组织可以通过对会员、政府与自身商业化三方支持因素的恰当的依赖,形成一种均衡的行业组织存在状态。在这种均衡中,行业组织通过依赖于其中两方获取的支持与影响力,是形成相对于另一方的相对自主性的基础。行业组织可以在与三方形成紧密联系的同时,实现相对于三方的相对自主性。而公共治理参与,是促使行业组织走向这种均衡的推动因素。 实证结果显示,当前我国行业组织商业化不普遍且程度较弱,公共治理参与主要推动了行业组织依赖会员支持与政府支持进行运作,形成了会员支持与政府支持的两方均衡。在这种均衡中,行业组织依赖来自于一方的支持与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相对于另一方的相对自主性。但是,这种均衡现状仍然是可以优化的。行业组织可以通过适度商业化以优化财务状况、人力资源,提升行业组织行政处权力,从而实现会员、政府与行政处三方力量的平衡,促进行业组织目标的整体化与长远化;推动行业组织公共治理参与走向良性循环,形成行业组织依赖三方的强势均衡状态,提升行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绩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行业组织相对于会员与政府的相对自主性。同时,在会员与政府两方力量的制约下,过度商业化也能得到有效的制约。 最后,制度可能的变迁将导致行业组织自主性问题的演化与行业组织存在状态的重构。在新的制度环境里,行业组织运行逻辑转变所可能引发的会员过度控制问题,将导致行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丧失对会员的自主性;并且,行业组织的俱乐部化发展将形成行业组织在均衡状态构建上的难题。因此,行业组织体系应构建起来,并在行业组织的联合会层面构建均衡状态,以制约会员逻辑,提升行业组织相对于会员的自主性,从而避免行业组织利益视角的碎片化等问题,提升行业整体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