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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在推出市场前大多没有经过长远的安全评估,科学界对这些食品是否安全也没有达成共识。实施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不仅有利于管理机构的管理,降低监测成本,也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正当权益,因为毕竟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存在争论,可能存在损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等潜在危险,加以特殊标识使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本文通过对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标识制度开展落实情况的回顾分析,以及对消费市场的终端产品进行标识标签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目前可行的转基因食品终端产品市场监管应对措施。方法本文通过运用回顾性研究和历史文献综述的方法,查阅有关资料、文件和文献,以及食品卫生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书籍,对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标识制度进行回顾,并对终端产品市场监管进行评价。通过对宁波市商场(超市)终端消费食品的调查,采用整群抽样的方式,对样本商场(超市)全部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行转基因标签标识状况调查。按照我国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选定大豆类食品、玉米类食品、菜籽类食品和番茄类食品四类商品作为调查对象。本文分类定为“强制标签”和“自愿标签”两类。“强制标签”定义为: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自愿标签”定义为:食品产品中没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不需标注,但生产加工方为了突出与明示或消费需要,主动特别标注不含转基因成分的内容。对两者的醒目度进行比较,醒目度采用视面、字体和对比色三个指标予以衡量。并对其它涉及的标识标签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比较。全部数据应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为保证调查顺利展开和调查的质量,对调查的所有环节实行质量控制。结果虽然我国2002年实施相关标识规定,但一直未能很好贯彻实施,这也反映了我国在转基因食品方面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这项规定并未能得到完全的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对终端消费食品的调查后发现,强制标签与自愿标签在视面、字体和颜色对比综合上有统计学差异,说明自愿标签比强制标签醒目度高。强制标签与自愿标签在视面、字体和颜色对比综合上有统计学差异,说明在转基因产品不是不能标注,本文认为一些生产商有特意回避标注内含转基因成份之嫌。本次检查中发现,除了在食用植物油领域标识较“齐全”外,其它可能涉及的转基因食品标注较少。在食用植物油标签中虽然标注有转基因的“字眼”,但总体标识较混乱。没有标识在商品主视面,住往标在边侧面,不易发现;二是字体过小,大多是印刷字号较小,购买者容易忽视;三是一些转基因标识的字体颜色与印刷本底色几乎相似,消费者很难辨别。没有内含具体转基因成分的标注,除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外,下游产品没有一个标注相关转基因食品标识,没有阀值规定,也没有发现一例对过敏者的食用提醒。建议本文建议应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转基因标签标注工作,从站在食品卫生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层面上进一步规范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建议(1)制定进一步可操作性的国家强制性标识要求,加贴特殊标签,用直观醒目的图形标志来表示转基因内容。本文设计出了直观醒目的包含有“GM”标志的图形标签,使消费者能清晰辨认所购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2)建议取消包括“本品无转基因成份”、“原料是国内大豆,非转基因原料”等在内的自愿标签,以免引起误导。(3)加强宣传和定量监测上有所突破,建议我国应有一个明确的加工食品中转基因含量达到某一规定数值以上才进行标注的具体阈值。(4)建议标注对过敏者的食用提醒的标识。(5)建议扩大转基因强制标识的名单,加强做好销售链标识的管理和加强,从源头抓起,清晰规范的标识标签形成一个产品的可追溯体系。结论没有正确规范的标签标识,易造成转基因食品管理混乱。本文认为虽然转基因技术和生物安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是容易的事,但我们可进行标签标识的规范化管理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给转基因食品贴上图形化标识,是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只有建立起能够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选择标准的信息制度,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理解就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