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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人们的基本生活条件。住房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一个国家社会的稳定。住房困难是城市发展中普遍发生的问题,因此,住房保障成为各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关注的问题。然而由于住房所具有的特性及市场机制所存在的固有缺陷,会有一部分人因住房支付能力较低而难以凭借自身能力在住房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并不能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完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干预来弥补。由此,住房保障也就成为各国政府都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的问题。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并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的制度体系。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市住房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是否能够稳定发展,完善城镇住房保障立法的紧迫性、重要性日益凸显。论文分析研究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沿革进行了梳理,分析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主要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及问题。我国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还普遍存在困难;我国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的住房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实施中遇到不少矛盾与问题。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政策和手段存在严重的重复和交叉现象,总体较为混乱,覆盖范围也有遗漏,中等收入阶层受惠最多,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却无缘住房保障。论文分析了住房问题解决较好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及法律体系。通过研究发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遵循着基本相同的发展规律,在住房建设方面从不干预,到国家干预,再逐步减少对住房市场的干预;在住房保障政策上也基本经历了从直接建设住房到提供住房补贴,从补贴供应方到需求方,从普遍性补贴到特定群体,从面向中低收入到低收入家庭等保障手段、对象、目标和范围的转变。纵观美国、英国及新加坡等国家的住房政策,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确立和强化政府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的作用。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是国家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专门的负责机构和必要的资金投入,有健全完备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完备的住房保障法律体系是推进住房建设的关键,而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住房保障的法律,住房保障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对世界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发展规律的总结和发现使得我们对国外的住房保障有了更系统和深层次的认识,有助于为我国制订住房保障政策及立法提供重要启示和借鉴。住房事关国计民生,住房保障政策是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充分发挥在构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没有政府的干预和住房保障,很难有效解决复杂的住房问题。然而,政府调控并不意味着政府要破坏或者是取代市场机制,有效的市场机制是发挥高效率配置住房资源的基础性决定力量,政府干预住房市场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内在缺陷,是为了引导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在构建住房保障制度及法律体系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二者的关系。论文整理、分析了国外典型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及法律体系的主要理论、做法,借鉴国外经验、提出建立政府责任制度,保持对住房保障稳定的金融投资、设立专门的机构、确保住房保障的动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提出住房保障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从最高法律效力层次上确保住房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住房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基本目标原则、可持续原则和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住房保障要主要惠及特定目标群体,保障的方式主要采取租赁的方式,而不以住房拥有为目的。论文提出按照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的思路,构建了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住房保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