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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百年历史记录了社会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突发事件的进程。各国政体虽有不同,但通过宪法、基本法和行政法来理性调整政府行政权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政府在独自承担该项重任的过程中,已是力不从心。 在政府逐渐陷入“救援困境”的同时,非营利组织作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发事件的发生会产生对公共服务的大量需求,单纯依靠政府难以完全满足这些需求。此时,非营利组织可以在这方面弥补政府能力的不足,将公、私双方的优势相互融合,同时互相弥补缺陷。这种互相弥补的应对模式正是“公私协力”的应对模式。 本文首先将详尽的梳理相关概念,特别是公私协力理论的内涵与外延,然后深入的分析公私协力的原则、背景及理论基础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并将公私协力理论与其他传统的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相对比,以彰显出“公私协力”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优势。最后通过介绍别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立法及实践经验,来尝试构建我国公、私协力应对突发事件的方式,进而完善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