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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是现代国家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一种常见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的市区重建及城市扩张运动,城市房屋拆迁规模不断增加,涉及更广泛。但是在此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野蛮执法、暴力拆迁、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引起了广大被拆迁方的不满,引发了很多房屋拆迁纠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论文围绕拆迁、人学与行政法的理念进行展开。从研究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着手,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为指导,分析当前拆迁的目的、过程和强制拆迁问题,进而引出当下我国拆迁中理念的缺失,最后再提出我国行政法理念的变革。本文共从三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论述了当下中国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哲学反思。当下中国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有:以社会和城市发展为目的进行规划和拆迁,对现住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考虑少;更多关注当地政府的土地财政和开发商的利益,解决问题缺乏公平性,对被拆迁者的权利和利益关注少,对被拆迁人的生存权和生命权关注少;以强制拆迁为手段,损害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对法律和依法行政的尊重少。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拆迁中理念缺失:拆迁行政行为过程中满足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基本需要和全面发展理念的缺失;拆迁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对人权缺乏基本的尊重,公正性的缺失;强制拆迁是法治理念的缺失。所以,中国拆迁的立场要转变,即由抽象的城市和社会发展需要,向具体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需要和发展转变;对公共利益和开发商利益的高度关注,向尊重被拆迁人利益和人权转变;由强制拆迁向依法拆迁、依法行政转变。第二部分阐述了人学立场的法学表达:拆迁理念与拆迁实践。这部分从人学立场的法学理念、法学价值和法律实践三方面入手,分别阐述了拆迁的目的性、公平性和规范性。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基本立场,以人为本是当代中国基本人权的权力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在拆迁中,要以现实的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政府要保证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更好地满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为了实现顺利拆迁,要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实现依法拆迁。第三部分则是人学立场的提升:行政法理念的变革。首先论述拆迁问题反映出的我国当下的理念以及需要变革的理念。然后在行政立法方面,要从现实的人和社会的现实出发,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发展为目的,以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出发点;在行政执法方面,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