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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处于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经历了一个起点相对较低、速度较快的发展过程,城镇化率从1978年相对较低的17.9%提高到2013年的与世界平均水平大致相当的53.7%,成就之大、速度之快举世瞩目。但是,城镇化在取得高速发展和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困难导致的农民市民化进程相对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导致的城镇化质量相对低下等。这其中引起关注最大、产生矛盾最多的无疑是由征地引起的各类社会矛盾,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就业问题,也成为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较为复杂且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2014年国务院授权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在2020年之前实现1亿左右农业人口在城镇落户。新型城镇化的聚集效应使大量的失地农民在未来几年内转移到城市,虽然产业也会随之聚集,但是体制机制的障碍、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复杂性加上农民自身知识技能素质较低等原因,失地农民必然会给市场就业带来极大冲击。失去土地的农民是天然的弱势群体,缺乏在没有土地资源下的可持续生计能力,他们的就业情况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质量。解决不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就不符合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发展内涵,不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我国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并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取得良好效果。但是新型城镇化不同于传统的城市化,它更加注重“人的城镇化”,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内平等的拥有享受各项公共服务的权利,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因此,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和需求,为失地农民的就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是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关键举措,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必要之举,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本文以新型城镇化发展为背景,基于现阶段我国失地农民就业的现实,通过搜集整理信息、分析我国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相关调研结果和案例;用文献研究法、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分析概括了我国失地农民就业的现状、困难及原因;用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解释了土地对于农民的特殊性及就业对失地农民的重要性;在新型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和就业服务等相关理论的指导下,运用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的方法,提出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下应从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环境、完善服务网络、丰富和拓展培训形式、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四个主要方面着手解决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