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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基于两大宏观背景,一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从草案提出到修订完成,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是自立法以来进行的第七次修订,是个人所得税历次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从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由分类所得税制转变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模式;二是我国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开始实施到深入实践,创新不仅可以直接形成生产力,还具有乘数效应,可通过科技的渗透作用将各项生产要素放大以提高社会整体的生产水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践既能促使我国经济高质量、高效益增长,又能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与升级。在以上两大背景下,笔者试图寻求个人所得税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交集,以发现两者之间的政策联系与影响关系。探究时笔者发现高校是科研创新人才的聚集高地,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通过立足于高校研究激励科研创新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以挖掘个人所得税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的作用与有待开发的潜能。本文综合运用了跨学科研究、访谈调查法、案例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写作,便于更加深入、科学地对研究主题进行探究。本文的行文思路为提出研究主题→分析梳理政策现状→调查研究现实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行文逻辑是从税收政策、现实考察和国际借鉴三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激励科研创新行为的政策现状进行了细致探究:一是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以便于分析政策现状,并指出现行激励政策存在的问题;二是对长沙市的几所高校进行访谈调查,挖掘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束缚高校科研创新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因素,找寻个人所得税在激励科研创新人才方面被忽视或遗漏的问题;三是判断和总结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国际环境和改革趋势,并借鉴各国激励科研创新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为所提建议提供政策参考。本研究发现激励科研创新行为的关键在于激励科研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因此着眼于制定大胆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来激励科研创新人才的创新积极性,最终提出既顺应国际上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也符合我国高校科研创新发展的实情的三条针对性建议:完善高层次人才劳动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灵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纳税所得额比例、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计入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