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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由于美国实行的是一元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公司治理中缺乏独立的监督机构,因此试图引进外部的董事对其内部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20世纪六七十年代,股权的日益分散与公众化,股东大会的功能逐渐弱化,股东会中心主义被董事会中心主义所代替。之后,专业的经理人与投资人开始出现,董事会实际上被经营者所控制,董事会中心主义逐渐发展成为经理人中心主义。经营者实际上掌握了公司的大权,股东无法对经营者与董事会进行有效监督,利益受到侵害。为了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便在此背景下产生。由于我国一股独大的特殊股权结构,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便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然而在引入该制度的十余年里,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独立董事两大功能(监督与战略决策)履行状况的研究,分析了该制度在我国的运行效果,并揭示出该制度没有在我国产生积极效果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本文主要通过四个部分来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效果并提出完善的建议。第一部分介绍了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与运作机制。首先介绍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原因,之后分析了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原因以及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的过程。同时论述了独立董事的运作机制,包括该制度的理论基础与独立董事的任免机制。在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论基础中,介绍了目前主要的三种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激励约束理论。在任免机制中,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拔程序,比例设定以及退任四个方面介绍了独立董事的任免机制。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从独立董事的来源、人数比例、薪酬水平以及履职状况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现状,发现我国独立董事在现阶段具有风险及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的特点。在人数比例,受重视程度以及信息获取方面存在明显的弱势。在履职情况上,效益性方面的作用并不理想,且缺乏企业的配合与支持。第三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效果,分别从独立董事监督功能以及战略决策功能这两个方面的运行状况来分析。发现独立董事这两项重要的功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大多独立董事考虑到监督成本问题,怠于履行其监督职能;对于独立董事的另外一项重要功能战略决策,一方面独立董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积极行使该项职能,另一方面备受关注的具有行业背景独立董事的战略决策功的效用也受到了质疑。针对以上现象,在后半部分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即制约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积极效果的因素,包括独立董事的提名与选任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交叉重叠以及上市公司四个方面来论述。本文的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独立董事提出建议。与第三部分中论述的制约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积极效果的因素相对应,提出解决的方案与建议。首先建立合理的提名与选任制度,其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再者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能。最后针对上市公司不配合与不支持独立董事工作的现象明确上市公司的配合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