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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全国山地面积接近70%,而云南是我国西部最为典型的山区省份之一,平地(坝区)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6%。坝区自然与区位条件优越,集聚着全省大部分的优质耕地资源,是全省人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民族文化的摇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坝区良田好地被建设所占用。切实改变当前不合理的建设用地扩张模式,大力减少建设占用平地优质耕地,切实推进新增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到缓坡宜建山地,已成为云南省的重要发展战略。“建设用地上山”对于促进桥头堡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十二五”规划中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切实保护全省优质耕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具有云南省特色的山地开发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建设用地上山”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在阐述云南省“建设用地上山”战略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实施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进一步实施“建设用地上山”战略提出了需要采取的对策与建议。主要结论:一、“建设用地上山”在云南省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时间,本文详细分析了坝区界线与地类面积、“三规”完善、“三规”联合审查的具体作法,介绍了《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典型县市“建设用地上山”的实施情况,并从中分享了三个取得的经验:“上山”之前的摸底,“上山”也不得多占耕地、“三规”联合审查。这三个方面的经验对于全国其他开展山地开发的地区有借鉴的价值,可以带来一定的启示,促进山地开发的研究。二、“建设用地上山”作为一项新事物,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因此现状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上山”用地的征转问题,“上山”用地一般所占面积都比较大,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较多,同时开发周期长,导致其与现行的许多法律法规有许多相冲突的地方;由于开发初期,各项制度与理论指导的不健全,同时各级政府对山地开发的过度推崇,导致了目前“建设用地上山”存在一定的盲目扩张现象;不科学的山地开发将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坝区耕地,“上山”有可能是以损失生态为代价来保护耕地;“三规”衔接的标准与方法尚未获得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导致审查过程流于形式,最终的审查成果“一书一图”缺乏执行力。三、为了促进“建设用地上山”的科学化发展,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加强:通过征转分离以及专项计划指标保障的方式来实现“上山”用地的差别化管理,保障“建设用地上山”用地的合理与合法;为了避免山地资源的不合理与过度开发,通过项目与山地挂钩的方式保证项目的落实,同时利用项目资金解决一部分的山地开发费用问题;为防止山地开发中产生的生态问题,通过前期生态评价、后期生态评价及建立长期的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来降低和减少生态问题的产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实现分工和合作的统一来实现对“上山”的科学管理;将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纳入“上山”用地的日常管理中,防止山地资源的粗放开发;“建设用地上山”要用好用足桥头堡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所带来的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机遇,同时通过山地的开发做好桥头堡建设与西部大开发的土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