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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分析需要借助统计资料,需要靠其他部门或行业已经形成的统计资料。现实的情况是,我国统计体系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拥有一套从乡村到中央的庞大体系,因此运用民族地区的统计数据来反映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宏观状况,也就成为绝大多数研究者的唯一选择。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相当多的研究者也将研究对象从“少数民族经济”事实上转变成了“民族地区经济”。而另一方面,我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与民族地区或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的发展是经常分离的,地区的发展往往并不等于民族的发展。
“少数民族经济与民族地区经济并不矛盾。”但民族地区经济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由于少数民族人口只占这些民族地区人口的一部分很可能就会出现少数民族经济与民族地区经济分离的情况,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并不等于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现实中在很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的乡村经济与城市工业经济的“二元结构”比沿海发达地区更为严重,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现代工业与少数民族经济的关联度很低。一些少数民族游离在地区经济发展的进程之外,这种状况造成的结果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了,实行民族自治的少数民族没有获得相应的发展。
以内蒙古为例,近几年内蒙古经济发展加快,国民生产总值逐年上升,各项经济指标连续几年排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但是在全区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少数民族收入增长缓慢,生活环境相对恶化,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下降,这与全区经济发展成了明显的对比。因此,民族地区经济与少数民族经济如何协调发展或发展中少数民族如何找到自己的发展位置是本论文的研究所在。
第一部分,界定了民族经济、少数民族经济、民族地区经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等四个概念并阐述了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部分,分析了全国及内蒙古的民族地区经济和少数民族经济分离状况。
第三部分,分析了民族地区经济和少数民族经济分离之因。
第四部分,对民族地区经济和少数民族经济协调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