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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是企业财务的主要活动之一,是企业安排资本结构与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对企业的平衡发展起着重要决定作用。投资决策直接决定企业资金的去向,比如将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直接投资,或者将资金用于资本市场上的间接投资。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从而对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企业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其高效率的投资不仅可以为所有者创造财富、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保障宏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关注发展速度的同时渐渐忽视了发展的质量,造成非效率投资,大量资本浪费或者闲置的情况。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非效率投资,即投资不足和投资过度。经济过热,产能过剩等问题都和企业的非效率投资有关系。我国国有企业分布于各行各业,尤其是能源、电力等垄断行业,规模庞大、种类繁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配力量。所以,为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有企业的投资更应该考虑效率问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刺激国内需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得到稳步上升。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固定投资总额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但是,在经过长时间的增长后,不断提高的企业投资规模并没有带来与其相当的投资效益,而是伴随着较低的投资效率。这种效率低下甚至没有效率的投资行为,在我国企业中并不罕见,而且在国有企业中尤为突出。究其原因,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关系,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所有者虚化或缺位,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与激励没有合理的体系与机制,所以企业负责人没有充分的动力从企业长远发展与自己切身利益出发积极地管理企业,因而作出不利于企业的投资决策,造成投资效率低下,影响企业长期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源自于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冲突。
上述问题是导致国有资产不能有效保值增值的重要原因,为了缓解这些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4年开始实施。《办法》将年度利润总额与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考核央企负责人的基本指标,其基本分比例各占30%和40%。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2007年开始实施。《办法》中指出:“鼓励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凡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且经济增加值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给予奖励。”1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其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修订内容是从2010年开始对所有中央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为强调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引导中央企业提升发展质量,2012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对《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还是围绕价值管理的核心,将经济增加值在基本指标基本分中的比例提高到了50%,而将基本指标中利润总额所占的指标权重减少为20%,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央企管理者的投资行为,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价值管理理念。2014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又针对经济增加值的运用印发了《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经济增加值是全面考核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和核心。”2然而,EVA是来自于国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不及国外,加之央企经济实体的特殊性,照搬照抄过来是肯定不行的。所以国务院国资委在借鉴国外应用经济增加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与我国实际经济情况相符合的改变与调整。但毕竟这是借鉴来的,在国外能够充分发挥其效用为企业创造价值,但在国内未必能尽其所长。截止目前,经济增加值已在中央企业广泛推行了四年,它是不是有效地解决了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以及是否可以在非央企中广泛推行都值得研究。
本文基于上述背景,首先通过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回顾梳理了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动因,以及EVA考核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再结合理论分析针对EVA实施的不同时间段提出了研究假设,目的在于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验证EVA考核对企业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实证结果显示:与实施EVA考核前相比,实施后的企业过度投资水平更低;与没有实施EVA考核的企业相比,实施了EVA考核的企业过度投资水平更低;与EVA指标权重上升前相比,EVA指标权重上升后企业的过度投资水平更低。这为EVA考核在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的推广应用提供了理论和实证支持。
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创新等内容;第二章为文献综述,主要从非效率投资和EVA两个方面来总结国内外关于非效率投资动因和EVA经济效果的研究成果,并作评述;第三章为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提出,主要从非效率投资动因和EVA相比于其他考核方式的优势两个方面入手,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提出了EVA考核对企业过度投资有抑制作用的假设;第四章为研究设计,介绍了本文的数据来源、过度投资度量模型的选择、EVA抑制过度投资模型的构建;第五章为实证研究,主要对第四部分的两个模型的数据处理进行梳理,包括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回归结果以及稳健性检验;最后第六章为建议,主要结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应建议。
本文创新点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角度比较新颖。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大致总结了非效率投资的产生原因,结合理论分析分析了EVA考核的经济效果,基于央企实施EVA的客观背景实证研究了EVA考核对央企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二是实证研究更全面。以往的研究多从两个方面验证了EVA对央企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企业实施EVA后与实施前的对比,实施的企业与未实施企业的对比。以上两个对比是“有”与“无”的比较,属于静态比较,而本文基于经济增加值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例上升的背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多”与“少”动态比较,即经济增加值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例上升前后过度投资水平的比较,进一步验证了EVA考核对企业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刺激国内需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得到稳步上升。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固定投资总额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但是,在经过长时间的增长后,不断提高的企业投资规模并没有带来与其相当的投资效益,而是伴随着较低的投资效率。这种效率低下甚至没有效率的投资行为,在我国企业中并不罕见,而且在国有企业中尤为突出。究其原因,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关系,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所有者虚化或缺位,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与激励没有合理的体系与机制,所以企业负责人没有充分的动力从企业长远发展与自己切身利益出发积极地管理企业,因而作出不利于企业的投资决策,造成投资效率低下,影响企业长期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源自于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冲突。
上述问题是导致国有资产不能有效保值增值的重要原因,为了缓解这些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4年开始实施。《办法》将年度利润总额与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考核央企负责人的基本指标,其基本分比例各占30%和40%。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2007年开始实施。《办法》中指出:“鼓励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凡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且经济增加值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给予奖励。”1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其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修订内容是从2010年开始对所有中央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为强调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引导中央企业提升发展质量,2012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对《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还是围绕价值管理的核心,将经济增加值在基本指标基本分中的比例提高到了50%,而将基本指标中利润总额所占的指标权重减少为20%,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央企管理者的投资行为,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价值管理理念。2014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又针对经济增加值的运用印发了《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经济增加值是全面考核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和核心。”2然而,EVA是来自于国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不及国外,加之央企经济实体的特殊性,照搬照抄过来是肯定不行的。所以国务院国资委在借鉴国外应用经济增加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与我国实际经济情况相符合的改变与调整。但毕竟这是借鉴来的,在国外能够充分发挥其效用为企业创造价值,但在国内未必能尽其所长。截止目前,经济增加值已在中央企业广泛推行了四年,它是不是有效地解决了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以及是否可以在非央企中广泛推行都值得研究。
本文基于上述背景,首先通过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回顾梳理了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动因,以及EVA考核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再结合理论分析针对EVA实施的不同时间段提出了研究假设,目的在于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验证EVA考核对企业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实证结果显示:与实施EVA考核前相比,实施后的企业过度投资水平更低;与没有实施EVA考核的企业相比,实施了EVA考核的企业过度投资水平更低;与EVA指标权重上升前相比,EVA指标权重上升后企业的过度投资水平更低。这为EVA考核在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的推广应用提供了理论和实证支持。
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创新等内容;第二章为文献综述,主要从非效率投资和EVA两个方面来总结国内外关于非效率投资动因和EVA经济效果的研究成果,并作评述;第三章为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提出,主要从非效率投资动因和EVA相比于其他考核方式的优势两个方面入手,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提出了EVA考核对企业过度投资有抑制作用的假设;第四章为研究设计,介绍了本文的数据来源、过度投资度量模型的选择、EVA抑制过度投资模型的构建;第五章为实证研究,主要对第四部分的两个模型的数据处理进行梳理,包括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回归结果以及稳健性检验;最后第六章为建议,主要结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应建议。
本文创新点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角度比较新颖。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大致总结了非效率投资的产生原因,结合理论分析分析了EVA考核的经济效果,基于央企实施EVA的客观背景实证研究了EVA考核对央企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二是实证研究更全面。以往的研究多从两个方面验证了EVA对央企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企业实施EVA后与实施前的对比,实施的企业与未实施企业的对比。以上两个对比是“有”与“无”的比较,属于静态比较,而本文基于经济增加值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例上升的背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多”与“少”动态比较,即经济增加值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例上升前后过度投资水平的比较,进一步验证了EVA考核对企业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