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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成立于1900年,是第一个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对国际法和仲裁程序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常设仲裁法院自诞生以来经历了发展的高潮和低潮。20世纪90年代起,不仅机构本身积极在国际争端解决舞台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在仲裁规则创新、案件受理量扩容等方面彰显已走出“沉寂期”,积极推动国际仲裁的发展,而且学界也注意到常设仲裁法院的新发展并提出“常设仲裁法院复兴”的观点。 基于这样一股研究热潮,本文主要围绕“常设仲裁法院复兴”这一观点展开,从案件数据统计入手论证是否存在复兴,仲裁机构的影响力首先体现在受案数量上,期望通过数据分析得出确有复兴这一观点;其次,从程序规则改革等角度论述常设仲裁法院复兴的原因,并进一步论证常设仲裁法院在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优势;接着,结合重要案例的仲裁裁决,论述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裁决的效力。常设仲裁法院在领土主权、海洋划界、条约解释、环境争端、混合仲裁、投资者-东道国争端、国家责任及国际仲裁程序等八个领域的发展都值得关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最后,论述常设仲裁法院的复兴对中国的启示。在传统国家间争端、海洋争端、混合仲裁与投资者-东道国争端领域,以及“一带一路”规划层面,我国都应重视国际仲裁这一重要的和平争端解决方式,有必要将常设仲裁法院争端解决框架纳入外交战略顶层设计的考量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