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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统计局2006年的统计,目前中国全国有外来工1.5亿人。他们在城市中的分布往往比较集中,构成了一些特殊的社区。本篇选择浙江奉化的力邦村,上海普陀区的桃苑村,以及海口的外来工之家这三个案例,分析了外来工参与式治理的不同模式。三个案例各有特色和突出之处,在实践中值得借鉴。 力邦村的特色是企业化运作的外来工社区,也是外来工自治组织最活跃的模式。力邦村采用“政府启动、企业主导、外来工参与”的管理模式,取得了政府、企业和外来工的三赢,激发外来工的自治热情,实现自我管理。企业化运作使得模式突出体现了市场选择,它从管制到自治的不断改进的过程,体现出自治秩序是最符合市场选择,最有利于治理效果的模式。其不足之处是扩展范围有限。 桃苑村的特色是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外来工居住社区。桃苑村采用“村集体指导、服务中心主导,外来工参与”的管理模式,较有效实现了当地治安、外来群体计划生育等目标,并促进了外来工的就业和居住。桃苑村在居住小区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外来工与当地社区的融合,并支持了外来工学校、外来工社区医院等社区公益事业的自我供给,完善了小区建设。其不足之处是外来工自治性不强,压抑了外来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外来工之家的特色是以协会引导的外来工居住、就业社区。外来工之家采用“政府主导、企业出资、外来工参与”的管理模式,有力的维护了外来工的权益,促进外来工的居住和就业;外来工之家最重要的经验是自治性协会的自我努力,自治组织的发展最具拓展性。其不足之处是企业化运作机制不够完善,受到政府态度和政府行为持续性的影响。 对三个案例进行比较,它们成功的共有原则有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供给方式的转交以及自治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力邦村的特有原则是企业化运作激发自治热情,自治组织蓬勃发展。桃苑村的特有原则是公益事业自我供给存在必要性;外来工之家的特有原则是协会引导的自治具有良好的拓展性。 对于三个地区的研究,笔者认为,他们能够取得成功,虽然各自的措施有所不同,然而他们都顺应时代变革的浪潮,认可治理主体多样化,注重公共服务和强调公民参与,采取的行动契合时下主流的治理理念。所谓治理,就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具有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主体间权力的互相依赖性和互动性、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以及政府作用范围及方式的重新界定等特征。这对于解决外来工治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治理理论的指导下,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来工治理模式,政府需要加强以下四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外来工治理中来;二是下放责任的同时,授予权力,实现权责一致;三是强化主体间的互动,实现优势互补;四是发挥外来工的自治意识,促进其自我治理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