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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决策,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企业并购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其改革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2009年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吉林通钢事件充分说明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本文正是立足当前我国推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通过对通钢事件的分析,发现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前辈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外相关国家企业并购立法的经验,充分运用我国最新出台的企业并购重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就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本文首先就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和企业并购法的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行了阐述和界定,为本文打下理论基础;其次通过案例分析法就通钢事件的发生过程和原因进行了分析;随后就通钢事件中反映出的国有企业并购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找出存在的五个问题: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制约企业并购发展的问题;国有企业并购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国有企业并购法律法规对政府角色定位不清的问题;国有企业并购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监督机制的缺失问题和国有企业并购的相关配套法规不完善的问题。最后主要围绕我国国有企业并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办法:一是要完善企业产权保护制度;二是要健全国有企业并购法律体系;三是健全对国有企业并购中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四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监管;五是完善国有企业并购的配套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