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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环节,也是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步骤。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否保证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关键在于发展水平的高低。较低的养老保险水平无法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反之,过高则会对政府财政造成巨大的负担,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成为国内诸多学者的重点研究对象,但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制度的完善和新农保的推广实施方面,对于适度水平的研究则少之又少。本文以全国新农保制度试点为宏观背景,对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进行了测算与确定,提出了近期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上下限的标准值,并对当前新农保的普惠制给付进行了评价。本论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概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成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归纳:关于社会保障水平指标体系、关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测算方法、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及关于地区性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第二章对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并阐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分析旧福利经济学庇古标准、帕累托福利标准、卡尔多-希克斯社会福利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理论,研究了合理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的必要性。第三章通过对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程和实施现状的分析,揭示了新农保试点以来产生的诸多问题,归纳了影响江苏省新农保水平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江苏省新农保适度水平的模型。第四章首先测定了2011年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际水平,其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测算了江苏省新农保的适度水平。科学合理地界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的水平,对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意义重大。第五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相关结论,并针对提高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加强政府对新农保的政策扶持;完善新农保的制度;提高新农保基金管理的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