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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高明河水环境容量利用与管理的角度出发,在科学评价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目标,通过建立污染源—水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确定各水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容量。在核定水环境容量的基础上,按照现有排放方式或已规划的排放方式,确定水环境功能区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提出具体的总量控制分配方案,对工业污染源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落实到主要污染源,同时从清洁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基地企业准入等角度提出了产业基地的环境保护规划。 通过开展本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目前高明河存在的主要水环境问题有:全流域全年氨氮超过Ⅲ类水质标准,有机污染指标COD也有时超过Ⅲ类准标,呈现出生活污水、畜禽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特征。在90%保证率的最枯月平均流量下,计算得到的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可作为高明河下游计算河段的水环境容量,即在Ⅲ类水质目标下,CODMn最大允许排放量为6.37t/d,氨氮的最大允许排放量为1.06t/d;在Ⅳ类水质目标下,CODMn最大允许排放量为10.62t/d,氨氮的最大允许排放量为1.60t/d。如果按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目前高明河还有部分水环境剩余容量,其中CODMn的环境剩余容量为3.11t/d,氨氮的环境剩余容量为0.40t/d。如果按Ⅳ类水质标准要求,CODMn的环境剩余容量为7.36t/d,氨氮的环境剩余容量为0.94t/d。新材料产业基地建成后,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39万m3/d,按各企业清洁生产要求废污水回用率必须达60%以上,基地废污水排放量实际上仅有15.6万m3/d,在充分利用水坏境容量的基础上,只需建立两座处理水量为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即可满足产业基地的发展需要。根据预测计算,基地建成后COD和氨氮的产生量分别为36305t/a、4450t/a;当废水回用率达60%以上并经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达标后排放,建议CODcr和氨氮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值分别为2920t/a、730t/a,此时将CODcr和氨氮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值平均分配给5个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