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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2019年8月20日正式实施LPR改革。此次改革能够疏通利率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同时可能缩小商业银行利差,对传统盈利模式构成了挑战。理财产品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不可避免地受到此次改革的影响。在此背景下,研究LPR改革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改善盈利结构提供借鉴,也能够为监管机构制定金融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现实依据。本文认为LPR改革首先改变了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定价方式,使得信贷类资产的收益发生变化,最终影响了投资标的为信贷类资产的信贷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定价。由于改革存在推进程度上的差异,因此不同商业银行受到LPR改革的影响程度不同。同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较高,在此背景下推出的LPR改革,很可能带来贷款利率的下降。因此,本文认为LPR改革会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和LPR报价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定价。为论证上述影响机制,本文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402家商业银行发行的59287只理财产品数据为样本,运用三重差分估计法依次实证LPR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LPR报价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均值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1)LPR改革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上下限均值显著下降;(2)LPR改革后LPR报价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上限均值显著下降。分析认为,LPR报价行除了包括全部国有商业银行,还包括部分非国有商业银行。非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上限大都高于国有商业银行,上限降低的空间大,因此LPR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LPR报价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均值的影响效果存在一定区别。本文进一步探讨LPR政策预期的影响,发现:(3)LPR改革预期同样显著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LPR报价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均值。而且,LPR改革预期比LPR正式实施的影响更大。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商业银行和政府机构均有一定启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和LPR报价行而言,应该优化理财产品类型结构,适当推出预期收益率更高的其他类型理财产品来吸引新客户,弥补可能因为信贷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降低而流失老客户所带来的利润损失,提升自身在理财产品市场中的竞争力。对于其他商业银行而言,应当主动运用LPR定价,充分认识LPR改革对理财产品的潜在影响,提前筹划理财产品结构调整事宜,适当创新理财产品种类。对于政府而言,应该继续深化LPR改革,引导商业银行切实运用LPR开展各项业务。在后期深化LPR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政策预期效应,适当根据预期效应预判各个经济主体的反应行为及可能的发展的方向,提前布局以达到更好的改革效果,实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