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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辨析政府特许经营和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入手,探讨了特许经营的起源、演进、内涵、本质和基本模式,提出特许经营的本质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种工具,是政府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合作机制。讨论了生活垃圾处理实施特许经营的必要性,提出无论是政府还是私营企业主,它们在公共服务的产生和提供中,都有其独特的优势,通过特许经营灵活的制度安排,保持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论文从公共产品性转化理论、特许经营权竞标理论、自然垄断理论、政府失灵理论的角度探讨了特许经营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现状的分析,总结了特许经营实施以来上海环境卫生事业所取得的成效,通过实施特许经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水平大幅提高,财政投入压力减轻,环卫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在总结问题的同时,文章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以及具体操作层面探讨了特许经营推进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对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的认识有偏差,特许经营法制建设滞后,缺乏高效的决策协调机制,合理的定价机制和积极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结合对法国、西班牙市政公用设施实施特许经营,以及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从三方面提出了完善规范我国生活垃圾特许经营的对策措施:一是要统筹规划推进实施;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工作组织体系、流程管理体系、法律支撑体系等;三是加强实施监管,包括市场秩序监管、合同签订监管、服务质量监管、运营成本监管等多方面,监管手段也应该多样化,建立一个由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社会手段组成的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手段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