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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这一举措把国内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又推上新高潮。成渝区域的经济互补性很强,可望形成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泛渤海经济圈之后的又一个经济带,与长江下游的上海经济圈首尾呼应,纵横四川盆地和三峡库区,立足中国西部,使中国经济形成三个坡度和阶梯:沿海经济发达区,中部经济崛起区,西部经济开发区,进而使中国转变成为国强民富、安居乐业的经济大国。这是21世纪中国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战略发展方向,区域经济发展是今后国家经济发展热点。经济区域一体化是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而成渝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长江中上游经济增长的关键。区域内的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相互依存,所以在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要建立区域环境立法,加强对区域环境的保护,但客观上存在着的环境管理壁垒、区域恶性竞争等消极因素都是影响成渝间合作联动,制约成渝区域整合发展的障碍。我国现行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地区分割、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地区分割按行政区域来划分环境保护范围,使得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防治工作,往往不了了之;按部门管理,使得部门立法自己监督,存在执法漏洞;而且,环境管理部门没有独立执法权,无法抗拒来自同级政府部门的非法干预。这样便使其无法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也无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协调,要求相关单位进行配合。而环境资源的公共资源属性要求统一管理,环境资源的生态属性又要求实行生态系统性管理。因此,环境管理体制设计必须破除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按照统一管理的目标与要求,实行中央的垂直管理,并按照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确立区域管理机构,按照一定的原则,确立集权与分权的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行。而区域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立,一方面打破地方保护与部门利益,符合环境管理体制向一个部门集中,向中央政府聚集的趋势,另一方面在集权与分权制衡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区域环境管理的一般理论分析结合以成渝为例的实证研究,探讨如何通过机构、立法、政策、利益等方面的合理安排与配置,最终构建适应成渝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区域环境管理体制。本文以成渝区域发展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区域发展过程中,如何打破环境管理行政区划的限制,消除政策环境、制度环境中存在的各种负面因素,完善环境管理法律机制,建立跨地方政府的区域环境的有效沟通与合作机制和管理环境机构。在环境管理层面研究怎样有别于原来环境管理体系的管辖,创造出一个跨区域、同时又是完全融合的无缝隙的环境管理制度设计,为形成一个更为合理高效的社会管理与资源配置的体系。实现地区间环境利益的平衡,保证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提供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与创新,即区域环境管理体制。从而实现成都和重庆城市间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与整合,防止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该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共同发展繁荣。本文在比较借鉴美国区域环境管理模式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成渝区域合作交流的历史传承与现实基础,提出成渝区域环境管理体制的启示与构想,并对此构想的整体实现途径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以对长三角、珠三角、泛渤海经济区环境管理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