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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是中华民国成立后一个相对独立发展时期。从形式上看,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基本形式,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民主、共和的名义下,为组织各级民意机关,产生公职人员,北京政府以及地方政府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文件,初步确立了从中央到地方机关的选举制度。而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课题缺乏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本文拟以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选举制度为研究对象,对此时期的中央机关选举制度、地方机关选举制度、自治机关选举制度的确立、基本内容及其运作情况作些探讨,以拓展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政治制度的研究范围,并为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借鉴。全文共分六章,现摘要介绍如下: 第一章,晚清时期西方选举在中国的介绍与实践。晚清时期,作为西方民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西方选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介绍到了中国,使近代中国人对之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少数先进的知识分子,对中国的选举制度进行了初步设想。清朝末年,随着“预备立宪”的开展,西方选举制度在中国初次实践。 第二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中央立法机关议员的选举制度之一:国会议员的选举制度。考察了第一届国会、第二届国会议员选举制度的产生、主要内容及其运行情况,并对上述选举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评价。 第三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中央立法机关议员的选举制度之二:约法会议、立法院、国民会议、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制度。分别考察了约法会议、立法院、国民会议、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制度的产生、主要内容及其运行情况,并对上述选举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评价。 第四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总统选举制度。在扼要介绍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关于总统选举问题规定的基础上,对总统选举制度的确立、总统选举制度的修正以及总统选举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考察。结果发现,总统选举制度在其实际运行中,具体运行与制度规定严重背离。 第五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省级机关的选举制度。分别探讨了省议会议员选举制度,以及联省自治运动期间湖南等省省级机关选举制度的确立经过、主要内容和运行情况。在研究中发现,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省议会议员选举制度在黑龙江、吉林等省运行情况良好。 第六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县市乡自治机关的选举制度。在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地方自治制度演变作一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徐世昌任大总统期间所确立的县市乡地方自治机关选举制度,以及联省自治运动时期,湖南、浙江等省宪法所确立的县市乡地方自治机关选举制度。 结束语。根据前述研究,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选举制度的基本特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作一总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