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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同样存在许多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因此,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建国以来历经几次变革,其里程碑是: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模式,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作出了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基础养老金统筹层次较低等问题,甚至成为一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羁绊。公平视角下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研究,从社会公平理论、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思想、贝努力大数法则及公共物品理论出发,具体地分析了目前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存在的起点不公、过程不公及结果不公问题。本文认为起点不公包括制度设立之初没有考虑历史负担问题及地区的覆盖率存在较大差异;过程不公包括地区之间的赡养率、缴费率及缴费基数存在较大的差距及流动人口的基础养老金权益受损;结果不公平包括地区间职工养老金收入不均、基金累积结余存在较大差异。本文进而分析了实现全国统筹之后对养老保险制度及外部环境产生的公平性影响,从实现起点公平、维护过程公平及促进结果公平三个方面阐述,全国统筹之后能够通过减少“便携性”损失增加参保人的积极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用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及增强政府部门的缴费力度三方面提升制度覆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起点公平;全国统筹还会带来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促进过程公平;全国统筹后强化中央政府的养老保障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缩小了地区间基础养老金收入分配差距,实现最终的结果公平。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一项复杂工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涉及各方面的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基于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公平性影响,研究认为需要从完善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消除阻碍因素及加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运行的监管三方面完成。消除阻碍因素的政策建议包括妥善处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关系、合理确定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社保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养老保险费一元化征缴及尽快落实延迟退休政策。本文的特点和创新之处在于,首先系统地研究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并从起点、过程和结果三个方面阐述了全国统筹之后的公平性影响,并不局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具有较宽的视野。对数据资料的研究既有横向又有纵向,所以分析地较为系统。其次,本文提出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对策,结合了目前我国基础养老金统筹的发展状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制度改革限制与可能性,提出从完善社会保险法、消除全国统筹阻碍以及运行监督三个方面互相协调配合保证最终达到目标。本文存在不足之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实证研究有待深化,语言凝练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