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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的基础保障,不仅是他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来源,更是重要的和最后的社会保障功能。然而,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城市化步伐,由此而引起了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极大的膨胀。在此过程中,大量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探索解决现行征地制度在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保障上的缺陷,以及如何满足失地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经国土资源部批准,芜湖市作为国家试点,1999年率先推开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本文从多个角度,对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中的农民利益保护进行调查分析,对农民和地方政府推动征地政策改良的内在动力,以及农民与地方政府利益博弈过程中土地权益得到合理维护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的事实进行了调查研究,得出:农民集体维权意识的增强使之与政府间的对话和正当利益争取更加有效,地方政府从提高执政合法性需要出发也更加重视农民正当的土地权益要求,使得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获得了一定的成果。并指出,试点的创新和成功之处在于:明晰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为农民土地的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流转,在地方发展经济大量使用土地的同时,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也得到了充分体现。通过调查分析,论文最终归纳出: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实现同地同待遇的重要途径,是农民以其所有的土地权利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分享经济快速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政府、企业、农民三者利益的一致是试点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从进一步深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来看,政府的角色应重新定位,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管理和监督应予以加强,国务院和省政府应为试点深入和推开,制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