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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以来,共有160多家上市公司对国内50多家证券公司进行参股,有的甚至达到了控股的地步。其参股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受让股权、投资参股、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其表现出来的特点是:中小券商受青睐、出现组合投资和近亲联姻多等。 论文分析了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的动机、相关的财务问题、法律问题,深刻分析了参股行为难于克服的弊端。 鉴于上市公司参股券商有其存在的现实性,本文指出,新形势下上市公司应注重自己的主业,不要盲目投资虚体经济;而券商方面积极壮大自身实力,拓宽融资渠道,准备迎接国际竞争。 本文以辽宁成大参股广发证券为实例,详细论述了参股后引起的财务问题、法律问题,2001年,中国股市泡沫的破灭也打碎了“广发奇迹”,不过2002年辽宁成大和广发证券在当前形势下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对现在和未来要参股的行为有很好的启发。 论文的最后对当前形势下有必要采取的法律规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