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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解释研究是当代科学哲学特别是社会科学哲学领域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这种研究既为在当代科学哲学背景下重新审视和推进科学解释的研究提供了启示,又可为自然科学方法论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有效融合提供新的进路。本文认为,探讨社会科学解释问题可以将考察规律/规范、原因/理由与社会科学解释的关系作为主线,围绕关于社会科学解释的自然主义观和反自然主义观的争论来展开论述。 根据对社会科学解释研究文献的分析,认为当代自然主义和反自然主义的争论与对逻辑经验主义统一科学解释观的评价有关,时间从1942年亨普尔发表"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其中争论的焦点是:信念、期望与行动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联系它们的是因果关系还是规范关系?对行动的解释是不是覆盖律解释或者因果解释?本文正是打算从亨普尔将覆盖律解释思想运用到社会科学解释中的讨论入手,围绕上述焦点展开对社会科学解释的研究。 本文试图维护自然主义的解释立场。论文分五章:第1章说明了本文的问题背景和论证思路。论文的主体研究展示在第2章至第5章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确定文章选题的立论基础,即首先对社会科学有一个基本定位,这是第2章的内容。第二个部分分析亨普尔的社会科学解释观,考察其论证覆盖律解释适于社会科学解释的策略,找寻其真正不足之处,这部分内容在第3章。第三个部分包括第4章和第5章,维护社会科学规律的存在的可能性,进一步分析信念、期望与行动的关系中,理由与原因、规律与规范、意向性解释与因果解释之间的关系,并尝试给出一种新的社会科学解释模型。 本文的核心是第三部分。在该部分,本文尝试结合对意向性和规范性关系的分析,提出有关规律、规范与社会科学解释之间关系的新的见解。一方面,本文试图将戴维森对心理因果的主张与辩护社会科学规律存在的可能性问题结合起来,维护戴维森的"主要理由即原因"主张,同时澄清戴维森反对社会科学规律存在是基于其严格规律观,并认为这种严格规律观与本文维护存在社会科学规律的立场并不冲突。另一方面,本文探讨了规律的CP形式特征,尝试地给出了社会科学规律的基本特征,并与规范进行了比较。最后在探讨规范在社会科学解释中的地位时,在亨德森的关联模型主张的基础上修正了相关关系的语义条件,初步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科学解释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