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因为汽车所具有的高速,便利等优势,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但随着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大量发生,交通安全日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我国也相继颁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但是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的确定以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依然存在着大量的争论,并且对于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来说,尚没有一部专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如何实现对受害人的赔偿,赔偿的范围及标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参考适用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因此,论文欲结合已有的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本论文系统阐述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其抗辩事由等基础理论问题,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交通事故的概念及现状出发,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征,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准确的定位。第二部分详细全面论述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构成要件,同时对其特殊构成要件进行论述。第三部分探讨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以及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为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责任主体提供了法理依据,也有利于实现对受害人的最终赔偿。第四部分全面论述了特殊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各个抗辨事由的适用范围,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特有的抗辩事由。第五部分则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不仅应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且也应引入精神损害赔偿。第六部分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性质及作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也有利于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压力,从而有利于促进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