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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企业自身的改革以及创新研发活动成为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企业如果一味地故步自封,不变革不创新,那么将难以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超越对手获得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国家也在鼓励自主创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10余次提到科技、50余次强调创新。因此,企业应当大力增加有关研发的人力、资金等的投入来进行科技创新,以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但是在现代的企业制度下,普遍存在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企业股东趋向于通过相关的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作为代理人的公司管理者会由于创新活动的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而对研发活动进行一定的规避,从而损害了公司的长期利益。对于企业的管理者进行长期股权激励,让管理者同时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实现管理层与公司所有者之间利益函数的趋同,最终使得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由于创业板市场立足于自主创新企业为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创业板企业是中国经济最具创新潜力的群体。本文以2014年到2016年我国创业板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同时由于研发投入的滞后性,选取滞后一期的研发投入数据。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以及相关的理论分析,提出了三个研究假设,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回归模型,来试图研究有关高管股权激励、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内在相互关系。通过本文对三者关系的研究可以发现,在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研发投入对高管持股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起到中介作用。给予公司高管层适当的股权进行激励,可以有助于管理层提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得管理层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函数趋同,进而使得管理者能够更多考虑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研发活动,加大对于研发活动的投入力度,最终实现企业绩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