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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强调荀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荀子为战国末年之大儒,曾于齐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是孔子以后集儒家之大成者。自先秦诸子思想过渡至汉代经学之发展上,荀子扮演极为重要之角色。汉代以后,历代的统治者在治国方略上,无不暗合荀子对于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和构想,由此可见荀子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的地位。
本文不限于对荀子思想某一方面、某一角度进行研究,而着重从整体思路上加强了解,避免陷入荀子思想研究之零零碎碎的局限。这样,从研究的角度上,就必须从历史背景上分析荀子所处整体趋势,分析荀子对于这一趋势的把握,分析荀子本身所具备作为先秦儒家终结的条件,并最终总结出荀子对礼法关系的整合所作的贡献,因此,本文将侧重从政治文化的角度进行阐述。
有了此一研究角度的前提,本文从两大方面论述荀子对于国家政治的理解:一是从荀子思想体系内部论述荀子对礼法关系的构造,二是从国家的概念和人性的分析两个议题出发,论述荀子如何完成政治理论的建构,完成他对儒家礼法思想的改造。在第一个方面,荀子引法入礼,他将法纳入到礼的体系之中,更注重于礼的实际操作层面去努力。在第二个方面,不管是对于人性的思考,还是他出于对国家功能的重视,无不基于国家政治文化的考虑,无不是围绕着服务于统治策略这一终极目的。从这一角度讲,荀子对礼法的重构改变了孔孟儒家“迂远而阔于事情”的传统。
然后世学者论说之所及,皆以“性恶”为荀子之疵,而甚不重其学说之大体。且多以为孟子言内圣,荀子言外王,没有注意到荀子对礼法关系的调整,没有注意荀子对传统儒家思想中礼与法功能的补充和转换。有鉴于此,本文以荀子对礼法的阐述为研究对象,以证成其学说之主体不仅为“性恶”,也不仅是“化性起伪”,而应有更深一步递进的层次,看到荀子学说的重心是涉及礼乐制度,最终是为了完成博大精深的政治结构而服务的,此即为其学说之深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