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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理论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备受关注的学术理论.公共领域理论源于康德对“公共性”的思考,由汉娜·阿伦特正式提出,至哈贝马斯的分析与梳理后趋于成熟.可以说,公共领域理论既是理论学者们试图解决现代社会危机的一种理论诉求,也是理论范式适应社会变迁而寻求的一种学术探索.在哈贝马斯那里,一切公众的交往活动必须依托于一定的公共空间,它构成了公共领域中的实体性结构与核心机制,是公民个人以公众身份就社会公共事务展开自由、公开和理性讨论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产生公共意见的社会文化交往空间.自由的、理性的、批判的讨论构成这一空间的基本特征.公共领域理论的核心概念是介于市民社会与国家权威之间的公众交往和文化批判空间.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的一体化传统,导致中国文化制度、政治生活中一直以来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生活形态.但自改革开放以后,公众对于公共事务参与的热情大大增加.尤其网络空间的出现使中国现代公共空间的建立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互联网可以说是当代中国社会真正具有“公共”色彩的媒体,借助这些活动,大众对公众舆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不断提高.加之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公共空间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而言已不是一种对岸生活图像,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空间体验了. 实验艺术一直在为自己争取着生存空间,不同时期的实验艺术体现出不同的特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实验艺术屡次进行着建立艺术公共空间的尝试.新世纪以后,伴随着中国公共空间的现实进程,实验艺术也获得了越来越多展示的机会.但实验艺术的展出并不意味着实验艺术就此进入公共空间,相反在中国公共空间的生成进程中,这种“公开化”为实验艺术带来的是更加复杂的博弈关系与困难的自身定位.尤其一些艺术家的实验艺术作品为了获得更高的“上镜率”和更多的“曝光率”,不惜将一些血腥、暴力、色情、自虐的内容加入作品中,许多此类作品不仅超出社会公共秩序,也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公共空间的“合法性”交流机制建设进程.这类作品,有人将其统称为“血腥化”作品,也有人称之为“腥闻”. 本文通过对一些“血腥化”艺术作品的分析,力求揭示出公共空间中实验艺术所面临的“批判性”与“合法性”关系问题.一方面,对于实验艺术而言,它一直以其独一无二的特点展现出它的精英式态度,以一种“批判性”视角关注社会现实.另一方面,在中国公共空间作为一种现实进程存在的今天,公众反应对实验艺术的影响至关重要,无论多么富有独创性与个性的实验艺术作品,都不能脱离公众对其的意义再造.因此对于实验艺术而言,若想体现出其价值关怀首先应处理好的是其精英式态度“批判性”与公共“合法性”的关系.可以说,“批判性”是由实验艺术的内在自律性所决定的,这种自律要求实验艺术以一种专业态度不断革新,以一种批判视角关注社会现实.而关注公共空间中公共秩序的“合法性”,则是公共空间中公共舆论给予实验艺术的外在要求.这种对于公共空间中“批判性”与“合法性”的关系把握实质上就是对于公共支点的把握,只有在兼顾“批判性”与“合法性”的这个恰切公共支点上,实验艺术的“批判性”才能真正具有公共效力而成为公共批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