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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医学科技发展的重要突破,人体器官移植在救助终末期脏器衰竭患者之中展示出一枝独秀的风范,被誉为“21世纪医学之颠”。1954年,人类历史中出现了首例器官移植手术,移植技术经血管吻合技术、短期低温保存供体器官技术、应用免疫抑制剂药物控制排疫反应三次重大革新后被广泛用于临床治疗之中,让诸多患者因此重见生命之光。中国道家经典著作《列子》中描述了扁鹊换心的传奇故事,这体现出华夏民族早已开始了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探索。器官移植在中国的开展要晚于世界一些科技领先国家,但在我国医疗科学家的不懈努力之下,此项技术获得快速发展并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在中国具有起步较晚、发展迅速、需求量大的特点,而中国规制此方面的法律制度尚存缺陷,严重阻碍了移植技术的进步。自1982年7月,中国关于移植领域的首部法律制度—《眼角膜移植条例》的颁布,到2007年3月中国第一部器官移植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制定,中国在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学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作为医学科技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共同产物,人体器官移植的突起需要医学、伦理学、法学等综合领域的协同支撑。然而,中国在此领域的法学研究不尽充分,立法技术落后、内容规定模糊等问题让我们看到与发达国家立法的差距仍旧存在。由于法律制度与医疗科技发展的脱轨,器官资源严重不足、分配不均以及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犯罪猖獗的现状让我们重新审视器官移植对于现存法律规定的冲击,并思考如何完善法律制度,从本质上规制实践问题。本文从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分类等基本理论入手,总结了当前移植技术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在中国的沿革与现状。而后,通过理清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沿革,归纳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主要原则及主要内容,肯定了其在立法上的进步;作为迄今中国在移植领域最高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于促进移植技术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再根据现实中发生的案例,与现存法律制度、法律条文进行对比分析,提出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立法急需研究解决的几个法律问题,如死亡标准未被法律明确规定、死刑犯器官捐献缺乏法律保护、对于器官移植中供体尚无补偿措施等。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与中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应当引起法学界的高度重视。最后,以当前中国国情为基础,汲取他国较为科学的法律规定之精华,提出了完善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法律制度的个人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