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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依赖于运输的发展,海上货物运输始终占据运输的主导地位,而提单则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主要的单证。由于种种原因,无单放货现象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大量存在。杨良宜先生曾经估计,国际贸易中大约有50%的情况是卸货时正本提单尚未到达卸货港,在短程运输中几乎都是这种情况。由于无单放货是近年来新出现的问题,探讨性文章不多,更无系统化专业性论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无单放货问题也没有专门规定。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多以现有法律规定和传统理论为基础,较少触及无单放货的内在本质,有关无单放货对策研究的文章更难见到。有鉴于此,本文试从无单放货相关概念、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入手,给无单放货问题做出一个全面的分析,进而结合相关案例引出我国无单放货案件的新动向,提出我国无单放货的新问题——欺诈性无单放货,并分析了两种典型的极易涉嫌欺诈的无单放货问题。同时,笔者试从中找出欺诈性无单放货与我国现行货运代理制度的相关联系、做出分析,进而提出解决无单放货问题的对策和完善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构想。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文章从无单放货的概念、主体、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入手,全面分析了无单放货的基本问题,为下文问题的提出做出了理论铺垫。第二部分,通过对无单放货基本理论的分析,并结合案例举出了我国当前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无单放货案件的新动向——无单放货欺诈,并详细分析了其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第三部分,从以上无单放货案件新动向——欺诈性无单放货及其特征可以看出:近来的海事审判实践中,国外买方在贸易合同中利用与其指定的货代串通,或者利用我国国内货代,通过无单放货的形式骗取国内卖方货物的案件频频出现。由此可见,货运代理人及其签发的HOUSE提单与欺诈性无单放货存在密切的联系,研究我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相关法律问题对解决我国涉嫌欺诈的无单放货诉讼纠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第四部分,文章从无单放货新动向引出我国货运代理相关法律问题。文章首先列举了我国货运代理的现状,然后详细分析了两种典型的欺诈性无单放货现象,以便比较、总结欺诈性无单放货与货运代理制度的密切联系,引出在欺诈性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