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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圆满结束,中国的发展迈向新的台阶。中国的东部和南部沿海港口城市是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因此,我们对其给予了厚望。自1990年中国第一个保税区、2005年中国第一个保税港区的设立,拉开了全国建立保税区、保税港区的序幕。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发展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随着中国入世,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原有的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在发展中寻找到了新的方向和新的目标,即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深圳港、上海洋山港、天津、宁波、大连等港口城市竞相在自由港体制上跃跃欲试。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王怀岳在谈到2013年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工作思路中也提及到“抓好区域转型升级,加快向自由贸易港区方向发展。”本文主要从分析保税区、保税港区、自由贸易港区的概况的入手,论述了我国保税区的法律制度并且总结了保税港区和自由贸易港区的共性和差异性,同时对美国对外贸易区、韩国自由贸易区、日本保税区的法律制度进行阐述。结合我国保税港区的法律制度,同时列举我国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的法律制度来为研究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法律制度做了铺垫。最后,本文论述了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发展的目标是建立中日韩先行合作试验区的试验区,同时前湾保税港区的未来发展趋势就是建立综合型的自由贸易港区。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是青岛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努力建设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不可避免的问题。因此,本文结合2011年颁布的《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一系列全新举措来研究转型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对青岛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过程中提出的几点意见,即“先设区、后立法”、“制定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法律监管体系”。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全新的大青岛将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我们期待青岛早日成为中国大陆首个自由贸易港区和中日韩先行合作试验区的试点城市,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将会为实现向自由贸易港区成功转型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