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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现代诉讼中证据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在主张和实现实体权利方面发挥着基础作用,而且在推进诉讼活动的进程方面它也起着原料和动力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追究离不开相应证据的支持,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民事权利的救济同样也不能缺少相应证据的支持。因此,我国学者在研究中一直高度重视对证据的相关概念的研究。其中,证据相关性问题尤其值得作进一步的研究。因为:一方面,从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据形式来看,证据相关性是所有证据自始至终一直均具有的属性。因此,在理论上证据相关性问题具有着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证据制度受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深远因而与其立法风格相似,表现为我国缺乏统一的证据法典,也缺乏完整的证据规则。以前,我国诉讼法上并没有相关性一词,只是在部分法律规定中会体现出相关性规则的一些基本精神。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两个司法解释(专门针对诉讼证据问题),在这两个司法解释中,开始明确使用“相关性(或关联性)”一词。但是该司法解释对证据相关性的定义并没有作出正式规定。另外,由于各种原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证据相关性的研究理论和实践的需要两者间脱节的问题。在我国对证据的相关性问题进行讨论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意义的。我国的证据相关性规则有待从立法上对一般规则和个性倾向证据规则作出进一步的完善。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并评述了各国学者对证据相关性概念以及证据相关性与其他证据属性的关系的认识,以使大家对证据相关性有初步的了解。第二部分,分别对逻辑上的相关性和法律上的相关性进行了论述,进一步揭示了证据相关性的内涵。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证据相关性的规则,其中选取了品格证据规则作为论述的重点,简要论述了外部行为证据规则中的类似事件证据。第四部分,介绍和评析了我国证据相关性规则的立法现状。主要介绍了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证据相关性的规定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找到问题所在,为解决问题做好铺垫和准备。第五部分,以前文的分析为基础,就我国证据相关性规则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这部分是论文的重点,分别对我国证据相关性之一般规则和个性倾向证据规则在立法上和程序上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