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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制度体系,法律必然要求权威,而对法律权威理论做出最杰出贡献的当属拉兹无疑。拉兹的权威命题是为“社会来源命题”提供合法性证明的,也就是说权威命题是为论证来源于社会事实的法律为何能够要求人们服从这个问题的。而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拉兹的法律权威理论,我们应该对法律实证主义及其主要反对者的法律权威观进行一个梳理,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正确把握拉兹的理论,而本文的行文思路就是如此展开的。本文主体分为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以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个事件引出问题。第二部分是拉兹前的法律权威观,主要介绍了奥斯丁、凯尔森、哈特及德沃金的法律权威观,为介绍拉兹的法律理论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拉兹社会来源命题及其对权威的定义,在第一节主要介绍了拉兹社会来源命题的主要内容,第二节主要介绍了拉兹的权威定义。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实践权威的有关理论,第一节主要介绍了实践权威的的排他性特点,第二节主要介绍了实践权威的内容独立性,第三节主要介绍了法律与实践权威的关系。最后是第五部分,第一节主要介绍了沃尔夫的权威悖论,第二节在阐述了拉兹对于沃尔夫的批评基础上,又介绍了拉兹对于合法权威的证成,第三节主要介绍了拉兹对于融贯命题和道德安置命题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