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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以资本市场为纽带将企业员工的收益与企业的绩效捆绑在一起,对企业员工有着很好的长期激励效应。随着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中的推行,规范其会计处理已成为影响其实施效果的关键问题。而在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问题中,会计确认问题是国内外学者争论的焦点。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持费用化的观点,但学术界对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仍争议不断,目前存在着两大主要观点:费用观和利润分配观。支持股票期权费用化观点的学者认为股票期权是公司因获得员工提供的资源而支付的报酬;而支持利润分配观的学者则认为股票期权的价值在于企业剩余索取权,是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享,只有将股票期权确认为利润分配,才能在会计上真正反映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在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中,股东与员工之间存在着微妙的抗衡力。员工处于这样一种位置:稍微的一个心理变化将导致他站到股东的对立面去,如何把握这种抗衡力,需要我们从员工心理角度上进行分析。心理所有权研究的日益深入,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研究股票期权会计确认问题的全新视角。文章从心理所有权角度对股票期权会计确认方法的选择进行了分析,首先通过对激励理论和心理所有权理论的分析,提出从心理所有权这一角度来研究股票期权,是研究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有效方法;其次,针对目前费用观产生的种种弊端,认为费用观忽略了员工的心理感受,因此,应从心理所有权角度分析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问题;再次,从心理所有权的三个影响因素:目标因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出发,从员工心理的角度阐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效运用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论证采用利润分配观能满足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效运行的条件,更好的实现高管及员工的自我价值,最大程度的满足所有者权利的预期,更有效的体现以员工利益为中心,从而增强公司高管及员工的心理所有权,使股票期权能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最终得出利润分配观是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正确选择。并在利润分配观的基础上,讨论了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