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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业银行业界开发出多种金融业务创新模式,业务范围也外延开去,扩散至金融体系的各个领域。本论文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注释研究等方法研究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监管问题。我希望通过这篇论文,深入分析银行业界最新做法和现有商业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结合中国特色与国外的情况作出比较,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完善我国银行的监管体制。金融业务创新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是在提升效率及增加收入来源的同时,也增加了整体金融市场的风险和监管的难度。现时我国对于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监管存有不少问题,主要包括监管机构众多而不协调、监管法律规定零散混乱、监管法律无法及时更新、专业监管人才的缺失、信息共享机制的缺失等。本论文从案例分析入手,深入调研了绕过外汇管制和资产规模管理的同业代付业务、介乎担保与负债之间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反国际惯例的双币信用证业务等金融业务创新业务去论证监管问题,再通过注释研究介绍香港地区的银行监管制度,希望能够发掘出值得借鉴的地方。目前我国的银行监管法律是有一些不尽完善之处,例如针对表外业务的监管内容、表外业务的会计规范、银行高管在经营上的个人责任等在法律上尚处空白。本论文为完善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监管法律制度提供建议,具体包括提升银行监督行政法规及文件的法律层次、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整合监管资源、优化监管流程、参考外国监管经验、促进国际监管交流等。金融业务创新为商业银行注入新的生命力,但同时也引入新的风险,影响整体金融系统的稳定。故此,监管当局必须确立适当有效的监管方式,并严格执行,加以配合国际交流,为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持续发展提供适当指导,确保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得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