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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2014年省级面板数据选择省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知识产权案件被侵权方胜率、累积专利保护率、累积专利案件结案率以及律师比重等五个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层面指标并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构建了中国省级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同时选取发明专利授权量作为创新水平的代理变量,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整体创新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国范围内对创新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我们发现创新水平与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U型的非线性关系,即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低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创新发展,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超过临界值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创新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考虑到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中国东部地区发展明显优于中西部,中部地区又优于西部地区。同样,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呈现出类似的阶梯状差异。因此,本文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内对创新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中国东部、中部地区创新水平的提高,但是在数量级上东部显著高于中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创新水平则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该结果也进一步验证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非线性关系。另外,考虑到一些变量与创新存在双向关系以及遗漏变量的情况,本文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采用GMM估计方法回归对计量模型进行回归检验后,本文结论依然稳健。同时,由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时间因素,本文的发明专利可能有失准确性,因此本文剔除了后三年数据进行稳健型检验,本文结论依然显著。本文发现现阶段增加R&D的投资尤其是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提升地区的开放程度以及市场化程度,提升地区金融环境以及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均对创新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我们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并没有促进我国创新水平的提高,反而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可能主要与技术壁垒高,投资主要集中劳动密集型等较低端产业等因素有关。另外,本文发现高校发展水平以及产业结构并没有对创新具有显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