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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历史性难题,一直以来受到政府和民众的普遍关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我国一方面通过实施一系列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贫力度,另一方面加快建设完善与扶贫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减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截止2018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减少到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7%。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增速降至中高速增长阶段,资源约束日益凸显,农村脱贫工作进入到了瓶颈期,特别是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严重滞后的西部老、少、边、穷地区,由于其致贫因素复杂、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导致农村扶贫开发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短板。当前,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性决胜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紧迫的形势与任务。西部农村受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是我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地区。由于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居民收入水平低下,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生存和发展。加快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使贫困人口普遍拥有享受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的权利,不仅可以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发展能力,增强其抵御自然灾害、市场经济等各类风险的能力,还可以有效降低贫困地区的脆弱性,抑制返贫现象发生,以达到持续性减贫的目标。本文以西部农村地区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与减贫的理论基础上,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减贫的作用进行机理分析,通过熵权topsis评价法和变异系数法测度出西部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综合得分和均等化程度,摸清西部农村地区贫困现状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现状,选取2010-2017年西部11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外)的面板数据,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4个领域分析西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从西部整体和分区域两个层面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观察期内,虽然西部农村贫困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是全国贫困程度最深、基本公共服务较落后的地区。(2)从西部农村整体来看,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均具有减贫效果,但不同类型公共服务的减贫效果存在差异,基础教育的减贫效果最佳,其次是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3)基本公共服务的减贫效果具有区域差异性。在经济条件较落后的地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的减贫效果显著,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好的地区,基础教育的减贫效果较好。(4)西部农村地区的减贫成效还与城镇化水平、财政自给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针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应有不同侧重。(2)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激励为导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3)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加快完善多元化的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动态供给”,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供给决策机制。(5)解决好相对贫困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6)建立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动态监测体系,抑制返贫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