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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使用人群越来越庞大,网上购物以及线上投资比重明显提升。互联网龙头企业诸如“谷歌”、“百度”掀起了一股“互联网金融”的热潮。在此商机下,各路资金纷纷进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其中电子商务平台出于本身的商业逻辑,积极开拓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的电子商务金融化业务,如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京东上线了京宝贝等供应链融资服务系统。这些金融化服务给它们带来了可观的盈利空间,在此商业利润推动下,众多电商平台纷纷效仿,开始涉入金融领域,电子商务金融化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随着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兴起,出于担忧金融化的冲击力以及过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可能产生的金融隐患,金融监管当局从2016年4月开始开展了为期一年多对互联网金融治理和整顿,整顿的范围也包括电商平台的金融化业务。但是电子商务金融化模式不断发生变革。因此,监管当局在完善关于电子商务金融化的法律法规还需要作出一定努力,建立相应体系,也要加强对电子商务金融化宣传和风险教育,提高人们对电子商务金融化的认知程度。在治理整顿期间,电商平台并没有放弃努力,继续在合理合法的监管指导原则内,努力开拓电子商务金融化的业务。电商平台的活跃性对推动电子商务金融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文的研究致力于分析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推动电子商务金融化发展的基础因素以及发展过程所面临的阻力问题。并尝试性为有条件的电商平台开展金融化业务提供一些建议,也为政府推动电子商务金融化发展以及监管提供一些政策建议。首先,本文对电子商务以及电子商务金融化进行了理论分析,阐述了电子商务未来发展趋势和电商金融化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几个主要的阻力问题。其次,本文从定义“电子商务金融化”概念出发,建立电商平台推出金融化服务的营业收入模型,并将模型运用LMDI因素分解公式的研究方法来进行影响因素分析,将影响因子分解成电商服务市场活跃性、网络经济发展、宏观经济发展、以及网络普及率,通过对这四个因子进行量化分析发现四个因子对电商平台的金融营收具有正向影响。以此验证了电子商务金融化对推动电商平台的金融营收增加具有实际意义,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得出了推动电子商务金融化发展的着力点。最后,结合影响因素分析的结论和发展面临的阻力问题,分别对政府和电商平台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