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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村”作为农村电子商务的一种成功模式,既具有农村电子商务的典型特征,又因其自发成长的特征而在农村电子商务模式中体现出其自身的特殊性。它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同时也带来了原始农村社会形态的瓦解,商业思维的渗透,民主意识的觉醒和信息技术的孵化等。 本文针对淘宝村商务发展模式自身的特点,结合产业集群理论,分析淘宝电子商务模式,得出政府应当在初期为产业集群的形成创造条件,在上升阶段以提供公共物品为核心,在转型阶段应当在推动创新方面有所作为的结论。 在此基础上,结合政府职能理论,政府在淘宝村的建设中,需要履行规划引导职能、监督管理职能、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职能。政府还应促成自身的运作效率化、理念民主化的转型以适应电子商务经济模式的发展。 军埔淘宝村的发展得益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通过该实际案例的分析,政府职能的履行始终保持与经济模式的发展同步,并根据经济模式所处的发展阶段,对职能履行的侧重点予以调整。结合上述产业集群理论和政府职能理论的分析,政府在推动“淘宝村”发展方面,应当将规划引导职能的履行贯彻发展始终,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核心,以监督管理职能为辅助,同时注意“创新因素”、“法治因素”、“政府转型因素”的考量,具体而言: 在履行规划引导职能方面,加强对“淘宝村”发展模式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通过政策手段,对经济发展起到助推作用,出台激励性税收政策、鼓励性相关政策及奖励创新政策等,同时注重“创新”因素的考量; 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方面,一方面,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发展; 在履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方面,注重多种方式相互配合,包括: 第一,在需要极大资源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应当有所作为,积极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培育商业意识并营造良好的商业发展环境; 在政府自身转型方面,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致力于自身的转型,与经济发展同一轨道,推动政府向效率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