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1997年刑法大幅度修改正当防卫条款,不惜设置特殊防卫以扭转过去司法中对防卫权限制过严的局面。但20年后的今天,特殊防卫的使用情况依然不容乐观,甚至名存实亡,令人担忧。司法裁判的大数据表明,多数案件集中于对特殊防卫结束时点判断的质疑上。为探究其原因,本文以梳理特殊防卫结束时点的主流观点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判断标准为出发点,通过案例对传统理论解释进行检视,分析出诸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解释者在防止滥用思想的指导下不断对防卫权的时间条件进行限缩,以至于出现“犯罪既遂等于侵害结束”的错误观点,大行其道加以判断的局面。为走出这一困境,提出依靠时空概念的判断方法来确定特殊防卫结束时点,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此类问题。除去引言与结语,本文分为四个部分。一、特殊防卫结束时点的理论与实践。梳理特殊防卫结束时点的主流观点及实践标准,按照主流理论观点及现实操作标准对案例进行机械逻辑演绎,得出南辕北辙的结果。再通过对司法裁判大数据的分析得知这并非简单的个案情况,而是存在于特殊防卫案件中的普遍现象。这也是特殊防卫权萎缩的原因。二、特殊防卫结束时点机械演绎的原因与逻辑反思。分析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其中最深层次的原因是解释者出于对防卫权滥用的担忧而对特殊防卫权时间进行限缩,以至于出现犯罪既遂等同于侵害结束的错误判断标准。三、对特殊防卫结束时点进行重新建构。根据对暴力侵害尚未结束的新解释以及社会危险的现实性,提倡时空判断标准。通过借鉴刑法理论中关于“当场”的时空概念的原理,引入特殊防卫结束时点判断标准的建构。在时间方面,证实行为结束后的社会危险性的存在,提出防卫人主观的判断标准。在空间方面上,从历史角度来证实安全空间存在,此空间范围的标准以客观一般人的共识标准来判断。以此将两者结合从而以共同的标准判断出这个动态的特殊防卫结束时点。四、关于特殊防卫结束时点重新建构之考量。对特殊防卫时间范围的本义探索,从法条文本解读和实质内涵两方面分析实际特殊防卫结束时点,以印证时空判断标准的合理性。然后分别阐述防卫人认识层面的精神状态、对客观判断的下降,以及从二次伤害现实性方面对时空判断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