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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资本结构的研究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九十年代以后,我国企业的财务改革进入创新阶段,企业财务自主权发生了质的变化;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日益增多。但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不在于上市公司的数量与规模,而在于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尤其是在这一改革中受到深远影响的企业融资行为。然而,这场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毕竟发生在中国这种特殊的环境中,企业的融资权是否真能自主呢?也就是说企业能否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对其资本结构进行理性的选择呢?作为这场改革直接目标的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选择行为到底是怎样的情况,特别是作为国有企业的控制人——政府在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选择行为中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深思和研究的问题。就研究思路而言,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和股权结构的现状入手,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资本结构选择问题进行研究。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理论在国外有着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两者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却较少,而我国存在特殊的股权结构,现有的股权划分方法难以追寻上市公司的终极控股股东,不利于对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尝试在我国特殊的国情框架下根据终极产权论来实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资本结构选择的影响。就研究内容而言,本文首先系统阐述了股权结构理论和资本结构理论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其次,本文运用终极产权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主体进行分类,将我国的上市公司分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两类,以我国深沪两地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股权结构对资本结构选择的影响进行了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要显著低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与资本结构显著负相关,管理者持股比例与资本结构负相关但不显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资本结构正相关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却与资本结构显著负相关。最后提出了促使我国上市公司合理选择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研究股权结构与资本结构选择关系时考虑了第一大控股股东的终极控股性质和重新计算得出的国有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