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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确立,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对社会保障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社会保障服务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的提出了现有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改革,因此,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供给中是势在必行。社会保障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进行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实现公共服务的均衡化,有利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就是将社会保障服务外包给市场,其实质就是充分利用市场、社会力量以及社会资源,把政府做不了、做不好的事务交给市场和社会,让它们去做。将政府的有限资源聚集在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域,降低政府的运作成本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进而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能力。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服务外包的研究,政府应该将社会保障中的哪些服务进行外包,社会保障服务的外包是否可行,社会保障服务在外包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并通过对社会保障服务中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就业保障服务等的具体情况的阐述并结合各级地方政府的外包特色,分析各地社会保障服务外包的现状以及在外包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找到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得出最后的结论。我国地方政府将社会保障服务外包势在必行,即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借鉴我国公共服务中其他领域外包的成效,提升社会保障服务外包中的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使社会保障服务外包得到可持续发展。但由于各公共服务的属性不一样,社会保障服务的外包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公共服务外包的经验,因此必须探寻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