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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相关言论。他们都曾试图为这一理论下一个简单的定义。事实上,社会契约论是指人们为了得到和平或者更好的生活而聚集在一起签署一份契约或协议,并且从此之后人们的道义责任与政治责任也紧紧地与这份契约联系在一起了。
社会契约理论与现代政治的联系更为紧密。每当谈起这一理论,我们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就是托马斯·霍布斯--社会契约理论的现代先驱。是霍布斯给了这一理论以完整、充分的诠释。他的理论对之后英国的政治、社会以及经济方面的理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本文作者试图从五个方面来讨论霍布斯的理论。它们分别为:自然状态、人性、社会契约、政府以及宗教与政府的关系。霍布斯的理论中有很多闪光点,诸如他坚持人生而平等,君权人授等。当然,这种理论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我们二十一世纪的读者不应对他太过责备,毕竟他要受到他所处时代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