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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各地陆续开展城镇地价评估工作,并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价体系。本世纪初,通过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基本建立起相应的农用地价格体系,形成了以城镇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个市场和两个评估体系。
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两个市场的相互割裂,造成了农用地价格与城镇土地价格的不连续性。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的原有农用地被转用、征收,两个价格体系的不连续性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了障碍。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相互交错、相互转化,地价的差异和不同的评估方法造成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土地价值一体化评价模式的提出,是在总结以往和现行的地价体系基础上,综合考虑未利用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地价构成与增值机理,试图在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转化过程中建立联系,通过逐层参数修正建立起统一的地价评估模式,以解释各类地价转换过程中的土地增值问题。
本文尝试性地建立了一体化评价模式,并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论表明利用一体化模式估算出的地价与实际地价基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