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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而贫富差距却有扩大之势,社会不公尤为凸显。当前,公积金制度执行上的偏差造成诸多不公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贫富分化,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如何进行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更有效地执行公积金制度成为学界探究的热点。住房公积金本身是具有民生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且属于个人所有的住房储金,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为一项福利保障性政策,其最初的目标是尽量让普通员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满足购房需求,具有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弥补收入过分悬殊的功能。但是近年来,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济富不济贫”现象不断凸显。普遍存在职工工资收入越高受益越大,而其工资收入越低受益越小,公积金“倒挂”严重,不但无法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弱势群体的正功能,反而加剧了高收入者与中低收入者之间的贫富差距,异化为“富人基金”,有悖于制度设计初衷与社会公平。住房公积金“倒挂”现象表现为多个方面,拉大贫富差距,高收入者受益大于中低收入者现象仅为表层问题,而更为深层的不公在于高收入者在财政补贴上的金额累积。累进税率制度与住房公积金的并向施行违背了公共资源配置的基本原理,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背离其预设的目标。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免个人所得税,而个税按收入高低实行累进税率,仅这一点就能拉开不小的收入差距。例如,一个月收10万元的人按12%缴存率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按1:1配缴的12000元,这个人通过公积金缴存可享受免税额达每月10800元,或者说,实际享受了财政暗补每年129600元。而月收入5000元的人,就是按12%缴存公积金,能享受的财政暗补每年最多也只有1260元。薪差20倍,财补差高达百倍。在具体的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无形地被拉大。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施行所显现出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不加以重视并努力研究解决方案,将导致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探索适合我国国情且行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发展道路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研究的方法,收集数据并进一步深入统计分析,从社会学角度来考察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结果为何背离其制度设计初衷。本文所关注的问题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功能表现,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偏差产生原因及相适应的解决措施。本文认为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及其执行存有偏差,制度本身的反功能、潜功能因素的存在增加了该制度执行的风险和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低收入者购房的实现。结合调查研究分析发现,制度设计、执行主体、监管技术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制度执行结果。制度本身具有的强制性成为许多中低收入阶层不能逾越的制度障碍,导致大量住房公积金无法得到有效使用,一定程度地加剧了贫富分化,公积金变相成为富人基金。建立一套可进可退,更加科学合理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公平合理,才能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正功能,遏制住房公积金制度反、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