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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融资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能否获得外部融资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上市融资作为外部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对是否能够取得IPO上市资格非常重视。但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政治关联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关系”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行使正式机制的职能,非政府控制的企业获得上市融资的难度远高于政府控制的企业。关于政治关系和审计师选择是许多学者研究的话题之一。与以往研究所关注的国有产权体制下年报审计的审计师选择问题不同,本文结合我国特有的经济背景,以2007—2009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的IPO审计为研究对象,运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所有权性质、事务所选择和审计收费的问题。考察了在IPO发行权管制的条件下,政府控制企业与非政府控制企业的事务所选择的差异,非政府控制的IPO企业的事务所选择动机及其对审计定价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IPO发行管制条件下,IPO审计收费受到企业最终控制人性质不同的显著影响,非政府控制的企业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和保护,事务所对其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民营企业的IPO审计师选择行为动机并不是出于对审计质量考虑,更多是为了保证公司能够顺利通过IPO审核,成功上市。非政府控制的企业向政府寻租的能力较弱,事务所成为了其另一个很好的寻租对象,通过选择有合伙人担任过发审委委员的事务所提高其顺利通过IPO审核,取得上市资格的概率,并为此支付更高的审计费用。这些研究发现说明:在IPO发行权管制下,政府管制权力影响审计师选择,同时影响审计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