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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在2014年1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确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为河南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奠定了制度基础。虽然河南省城乡居保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但根据以往学界的研究发现,本省人民的参保意愿及参保档次并没有达到政府建立这项制度的初衷,大多参保者选择了最低的缴费档次,不利于有效发挥城乡居保制度的养老保障功能。学界关于城乡居保参保行为的研究有很多,已探究的影响居民参保行为的因素包括受访者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个体对政策的了解与认知情况、缴费承受力、经办服务等,关于主观风险认知方面的研究只涉及简单的对政策的了解,对自身的年老、健康状况的评价等因素,从风险认知角度研究城乡居保参保行为较少,涉及的风险认知方面的因素也不全面。T县辖区内村庄多以姓氏命名,同姓家族同居一处,家族庞大,分支众多,宗族关系显著。家族、宗亲之间互帮互助、相互依存,联系紧密,是当前社会不可多得的人文社会景观。从风险认知角度开展T县城乡居保参保行为研究对于完善当地城乡居民的参保行为、发挥城乡居保制度的预期功效有重要意义。文章以风险认知为视角,以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风险和矛盾多发,个体风险意识和风险认知能力缺乏,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老年人生活风险增多,城乡居保参保意愿与参保档次偏低为背景,在有限理性、风险认知、“成本——收益”理论的指导下,对T县263位居民的城乡居保参保行为加以研究,从城乡居民自身风险认知(年老风险、健康风险、收入与贫困风险、子女赡养风险)、自身风险抵御认知(自身资抵御能力、家庭保障能力、相关政策补助风险)、城乡居保政策风险认知(城乡居保政策基本知识认知、城乡居保政策信任情况、城乡居保政策保障能力)三个维度十个方面探究风险认知情况对其参保行为的影响。运用SPSS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发现被访者的城乡居保绝大多数参保者选择了最低的缴费档次,被访者关于自身的风险认知与风险抵御能力,以及对城乡居保政策的风险认知情况也不太乐观,进而提出研究假设:被访者对自身及城乡居保政策的风险认知情况对其城乡居保的当前参保档次与是否愿意提高参保档次有一定影响。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受访者对自身风险认知情况,家庭保障能力认知,及城乡居保政策风险认知中的关于缴费年限、待遇计算方法、基金筹集、基础养老金和领取条件等基本政策知识的认知情况对其当前参保档次有显著影响;个体对自身的风险认知,尤其是年老风险与其收入与贫困风险,自身资产抵御能力和家庭资产保障能力的认知,对城乡居保政策的认知,对政策的信任情况等对其是否愿意提高参保档次影响较为显著。进而从提高居民自身风险认知能力、增强居民风险抵御能力、增强居民城乡居保政策风险认知能力三个方面提出对策,期望能够从风险认知角度为完善T县居民城乡居保参保行为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