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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腐败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的大背景下,本文从人文主义法学的角度、以国内腐败防治问题研究为重点,通过文献研究、跨学科研究、比较分析研究等重要研究方法:第一部分系统论述了“人文主义法学”与“腐败防治”的基本理论构架:在介绍了二者的渊源、概念、特点等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从人文主义法学的角度对国内腐败防治问题进行研究的构想;第二部分阐明了人文主义法学视角下腐败防治的重要意义(必要性);第三部分笔者对国内当前腐败问题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包括当前国内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等;第四部分笔者对腐败防治提出了带有鲜明人文主义法学色彩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本课题的研究旨在为党和政府继续巩固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腐败防治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强有力的法理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