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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着多种民族语言的多民族国家,既重视国家通用语的推广,又注重维护少数民族使用其民族语言的权利,成为国家制订语言政策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这一原则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语言生活,增强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对于国家的认同。因此,国家语言政策的认同诉求大致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包括学校教育在内的各种手段在国家范围内推广某一通过语言,以便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促进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交流;一是通过包括学校教育在内的多种手段维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并将其语言作为国家的文化资源加以保护。国家以立法形式,通过追求上述两方面的目标,实现其语言政策的认同诉求。语言政策具有认同诉求并以法律手段实现这种诉求,是主权国家语言政策的重要特征之一。
目前由27个成员国组成的超国家联合体-欧洲联盟,其政体特征介于一般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之间。培养及增强欧盟公民对欧洲联盟的认同,业已成为欧洲联盟的重要任务之一。本研究试图回答以下问题:欧盟语言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语言政策是否有认同诉求?或者说欧盟的语言政策在其集体认同形成和增强过程中有没有发挥作用?其语言政策有什么特点?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分为八章,可分为研究背景、研究基础、研究主体、研究结论四部分。
研究背景:包括第1章,简要归纳了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主要历史节点,分析并概括了欧洲集体认同这一概念的内涵并总结了目前学术界研究分析欧洲集体认同的主要视角,说明从集体认同角度分析欧盟语言政策的必要性,并对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做了简要介绍。
研究基础:包括第2、3章。
第2章分析了语言政策与认同的相互关系,着重从语言与民族及国家认同、全球化时代语言与国家认同的特点等进行了分析,随后从语言人权的角度,归纳、梳理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语言观以及当代西方民族语言观,并对二者进行比较,确定了当代国家语言政策的基本原则及其认同特征。
第3章分析欧洲联盟的超国家性质,并参照国家语言政策的主要领域确定欧盟语言政策的主要内容。
研究主体:包括第4—7章,分别从集体认同的角度分析了欧盟语言政策的主要方面。
第4章分析了欧盟语言地位规划及其实施,梳理了欧盟语言地位规划的法律框架并考察了欧盟官方语言平等政策的具体实施。随后对比分析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成立之初及之后语言政策的变化说明欧盟官方语言平等政策对欧洲集体认同的重要作用。第4章还分析了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欧盟官方语言平等政策面临的挑战,即共同体机构在多语机制中对若干“大语言”的青睐。
第5章分析了欧盟地区性及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政策,并着重从欧盟成员国中的少数民族现状及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来说明少数民族语言权利保护对于增进欧洲集体认同的意义。第6章主要以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为例分析并评估了欧盟东扩对候选国语言政策的影响及对欧洲集体形成的强化作用。第7章分析了欧盟外语教育政策的形成及发展过程并从机构设置、重要行动计划、语言相关调查及测试等三个方面梳理归纳了欧盟推进其外语教育政策的努力并对这一努力做了评估。
研究结论。第8章简要归纳了研究结论:欧盟语言政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国家语言政策建设的特征,对欧洲集体认同有一定的促进和强化作用。这主要体现其语言政策的下列诉求:建立官方语言平等政策以构建集体认同基础,通过实施机构多语机制强化公民集体认同意识;推动成员国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权利以彰显其对于人权及民主的关注,从而有助于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重视提高公民个人多语能力,提出“母语+两门外语”这一目标并着力推进,以促进不同成员国公民之间的相互沟通,努力实现公民跨国自由择业与生活,为公民的生活和事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使联盟公民更为深刻而真实地感受到联盟的存在,这有利于强化欧洲集体认同。但是,欧盟语言政策实现其认同诉求的方式与主权国家实现语言政策认同诉求的方式并不相同。欧盟特殊的政体特征决定了其不同语言之间相互关系的特点:既具有主权国家通过语言政策规范不同语言之间相互关系的一面,又具有国家间不同语言自由竞争的一面。而不断深化的一体化进程、欧盟在机构多语机制中对少数大语言的更多使用,以及欧盟对外语教学的重视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少数大语言的地位。其结果是:占优势地位的若干大语言可能逐渐趋于成为联盟范围内的通用语。但这种可能实现的结果目前看上去并不会影响不同语言及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欧盟的语言政策的实质是在欧洲经济、政治与社会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在尊重语言多样性的前提下,由成员国及其公民选择欧盟范围内的通用语,而尽可能减少对具体语种的政策性限制,以避免某一语言使用民族的不满。欧盟试图通过其语言政策,实现其多种通用语和多语体系的和谐统一,以有助于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及欧盟公民社会的形成,从而强化对欧盟的集体认同。